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集善工程—听力助残”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残联 为了使广大听障患者得到救助,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14年在全国10个省区组织开展“集善工程—听力助残”公益项目,我会作为项目执行单位之一,决定根据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集善工程—听力助残”公益项目的要求,制定了《2014年江西省“集善工程—听力助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2014江西省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集善工程—听力助残” 项目实施方案 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集善工程—听力助残”
2014年一季度,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集善工程—听力助残”助听器项目获得立项,计划2014年9月底前,完成资助10个省区听障残疾人配带助听器, 为我省广大贫困听障残疾人带来了福音,为了把项目办好、做实,做成实实在在的惠民、利民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指标及任务分配 2014年8月-9月31日免费为240例贫困听障残疾人配发助听器。 赣州市残联:瑞声达AL777/87-DVIW型助听器20台。 余干县残联:瑞声达AL777/87-DVIW型助听器20台,西门子AMIGA助听器200台。 二、资助对象 西门子AMIGA助听器:家庭贫困听障残疾人。 瑞声达AL777/87-DVIW型助听器:14岁以下听障残疾儿童。 三、项目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要求项目执行地根据省基金会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抽调专干具体负责项目落实。具体制定本地项目实施计划,严格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工作。 各项目执行地要利用当地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公示栏、社区宣传栏及网络,向社会宣传“集善工程—听力助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公示项目相关信息。 在技术力量、配套工作经费等方面尽力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并动员社会更多的慈善家、爱心人士参与到扶残助残的行列之中。 (二)严格管理。各项目执行地要加强项目使用监管,确保不用于实施方案规定项目以外的用途。在项目执行中随时接受中基会、省基会、媒体、社会等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各项目执行地要按照中基会的要求确保完成下达的任务,认真做好配带后效果跟踪服务工作及项目的总结工作,向中基会、省基会提交详尽的“集善工程—听力助残”项目执行总结、宣传资料,受助者回访照片、典型事例等相关材料。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筛选和准备阶段 明确项目执行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公益项目执行情况登记表》(附表), 尽快组织听力障碍者报名登记,开展初步筛查,确定适配者名单。于8月20日前报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二)项目实施阶段 1、各项目执行地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实施“集善工程—听力助残”公益项目,及时将项目阶段完成的情况报省基金会, 根据项目实施的时间进度,安排工作人员赴当地收集有关的文字及影音资料,以便于联合相关媒体全方位宣传该项目的公益理念。 2、项目实施后,项目执行地按要求认真填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收益对象确认书》、《资助名单统计表》、 《抽样回访记录表》同时准备一张光盘存入全部受助人电子版照片(按登记编号顺序)。 3、项目执行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宣传捐赠善举,举办一次捐赠仪式,仪式现场横幅应标注“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集善工程——听力助残’助听器项目江西省赣州市捐赠仪式”字样并及时汇总宣传图片、相关报道等。项目执行地需在2014年9月25日前 确保完成下达的任务, 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项目执行、服务回访、项目宣传与志愿者参与等情况材料。 五、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系方式: 地 址:南昌市东湖区李家路3号7楼 联系人:李凯飞 传真:0791-88538562 电话: 0791-86709891 附件: 1、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公益项目执行情况登记表 2、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收益对象确认书 3、资助名单统计表 4、抽样回访记录表 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实施“集善工程 情况调查表
资助名单统计表
抽样回访记录表
受益对象确认书
受益人请注意:为保证项目实施的有效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办公室将采用电话方式就您是否接受过救助、救助方式、救助金额等进行回访,请您予以配合,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