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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集善助残•新视界光明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8-27 浏览字号:[ ]

各设区市、县(市、区)残联:

为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强化残疾预防、康复等服务。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携手新视界眼科医院在全省开展“集善助残·新视界光明行”活动。为使此次活动成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一是确保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集善青光眼防盲救助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让更多的致盲眼病患者尤其是家庭贫困的眼病患者,通过本次活动得到及时、必要的救助,重返光明。

二、活动形式

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设立专项助残基金,各设区市、县(市、区)残联确定具体日程安排,组织患者,江西新视界眼科医院组成医疗义诊咨询队携带专业设备下到基层,现场开展免费检查、诊断和眼科保健知识的普及教育及治疗等工作,三方联合在全省开展贫困眼科疾病患者援助活动。

三、援助内容

在江西新视界眼科医院接受治疗,并符合援助条件的眼病患者,本次活动提供以下医疗援助:

(一)白内障患者

凡参加了本年度南昌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江西省内所属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保)的患者凭本人身份证及医保卡或农医证、户口本即可在江西新视界眼科医院享受医院指定的人工晶体进行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与人工晶体植入手术,除参保报销费用外,个人自理费用全免,减免费用由“新视界·慈善光明助残基金”承担。

 

按照“集善青光眼防盲救助项目”要求,江西新视界眼科医院为200人次贫困高眼压症、青光眼患者免费进行PNT无创治疗。

除此之外,另提供500人次的免费治疗,审核合格的参保受助青光眼患者,除参保报销费用外,个人自理费用减免,减免费用由“新视界·慈善光明助残基金”承担。

 

通过此次活动到江西新视界眼科医院就诊的其他眼病贫困患者,其相关诊疗及手术费用由“新视界·慈善光明助残基金”提供500-2000元不等援助。

眼病患者申请资助条件、标准和程序按照《新视界·慈善光明助残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由“新视界·慈善光明助残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决定执行。

(一)本活动期限为2015年7月31日至2016年7月31日。

(二)请各设区市、县(市、区)残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专人负责活动的落实、宣传报道、组织眼疾病源开展排查等工作。

(三)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通过先期调研工作确定是否申报参与本次活动。

(四)做好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其中,活动照片原则上不少于3张,新闻报道不少于1条。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李家路3号7楼

联系人:朱婧

电话:0791—86711649

邮箱:398450819@qq.com

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