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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来源: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1-15 浏览字号:[ ]

    为了合理使用办公用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保证本会财产的安全完整,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管理责任制,参照《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采取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财务资产部验收保管,各部门具体负责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二、管理范围

    单位价在2000元(含)以上,预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属于固定资产范畴。

    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办公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属于办公用品范畴。

    三、管理程序

    (一)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因工作需要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基金会负责人审批后,办公室统一购置。

    固定资产购置后,由财务资产部负责验收签字入库。经办人应对固定资产名称、价值、数量、保管人做详细登记。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台帐,与财务部的固定资产总帐、明细账进行核对,每年至少核对一次。

    (二)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领用及保管。由使用部门填写领用单,报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使用部门负责妥善保管、精心维护;领用办公用品由使用者填写领用单,向办公室申领。

    (三)固定资产调拨。各部门需要调拨固定资产,需填写调拨申请,经分管会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调拨,在财务资产部出库领用。未按规定办理导致固定资产损失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四)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维修。因长期使用,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负责联系维修。维修价格过高或无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按报废处理。

    (五)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报废。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办理,并将签字确认的清单及相关批件交财务部,以核销固定资产账目。

    (六)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的人员工作调整时,应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人员调动或离职,应将其负责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退交办公室清点,财务资产部入库无误后,持验收清单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七)每年办公室组织各部门配合财务资产部经行核对固定资产账实,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办公室对账实进行监督,确保本会财产安全。

四、本办法自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即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