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残福基函〔2021〕3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阳光伴我行” 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需求调研工作的函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残联,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2年度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将继续在我省开展“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向我会捐赠便携式残疾儿童轮椅,为了科学合理分配儿童轮椅,项目将继续采用受助人实名申报的方式。现将开展需求调研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调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2022年度儿童轮椅项目需求,进行实名申报,确保调研数据真实、有效。我会将根据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数量、各设区市、各单位申报数量及地方过去两年项目执行与反馈情况,统筹分配儿童轮椅及配件。 二、项目受助人筛查标准为:3-15岁、体重在45公斤以下的脑瘫、脑外伤、脊髓损伤、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其他伴肢体功能障碍残疾儿童,经济困难家庭优先,往年已接受该项目资助的,原则上不重复申请。 三、2022年度儿童轮椅到达南昌后的转运费用由各申请单位承担。感谢各设区市、各单位对“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的支持, 请于10月13日之前,向我会申报儿童轮椅需求,并提交申请表及受助人名单(见附件1、2、3、4)。 附件:1. 2022年度“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申请表 2. 2022年度“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受助人申请表 3. 2022年度“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受助儿童信息汇总表 4. 2022年度“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受助机构信息汇总表
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21年9月13日
(联系人:朱婧17770020889 邮箱:3984508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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